中共漳州市委 漳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大做强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
漳委发〔2004〕13号
发展壮大中心城市,是树立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决策的重大举措。为做大做强中心城市,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科学规划,提高规划的前瞻性、指导性和权威性,发挥比较优势,凸显个性特色,全力打造生态工贸港口城市;坚持产业支撑,加快工业化、信息化步伐,突出加工制造业的主导地位、商贸流通业的基础地位、食品加工业的优势地位,不断增 强城市经济实力;坚持开放创新,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着力解决制约中心城市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激活中心城市内在活力;坚持统筹协调,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完善城镇体系,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提升城市品位,丰富城市文化内涵,促进三个文明协 调发展。 2、发展目标。打造两岸经贸合作基地、新兴制造业基地、优质食品供应基地,增强集聚、辐射功能和经济综合实力;建成比较完善的现代化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实现政治、经济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善,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居 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按照“建设新区、开发沿江、改善旧城”的发展战略,不断扩大城市规模,到2010年,中心城市建成区面积达50平方公 里,城市人口50万人,到2020年,建成区面积达80平方公里,城市人口80万人,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中较具竞争力的生态工贸港口城市。 二、拓展发展空间,做大中心城市体量 3、拓展中心城市框架。加强九龙江出海口两岸城镇群规划,有计划地扩大中心城市行政区划范围,逐步把中心城市的周边1000平方公里区域纳 入规划控制范围;适时调整行政区划,逐步把中心城市周边乡镇纳入市区管理范围,使中心城市的总体规划与行政区划相统一;加快南山景区、桥南片区、角美镇区、招银港区和金峰片区、靖城西中部片区建设,中心城市沿九龙江向东延伸、向南拓展,形成一市多区格局。 4、加快新城区建设步伐。以新行政中心和江滨路、云洞岩景区、江东景区、金峰开发区等重大项目为带动,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向新城区倾斜,为壮大中心城市打下坚实基础。坚持城市扩容、交通先行,不断延伸道路主骨架,重点建设江滨路、建元 路、南昌路、漳华路、瑞京路、腾飞路等东西向道路和五号路、丹霞路、钟法路、学府路、西洋坪路、金峰路等南北向道路,形成完备的现代化城市道路网络。 5、积极参与构建城市联盟。按照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布局的要求,从规划对接和重大基础设施协调共建共享入手,主动融入厦门湾经济圈,构建厦漳泉城市联盟体,在产业分工、市场布局、基础设施、社会文化等方面与厦门特区以及泉州市、龙岩市、珠三角进行对接。加强区域内部 联盟和城际合作,淡化行政区划界限,培育若干具有较强辐射、聚集功能的次中心城市,形成以中心城市为核心辐射源,沿江、沿运输干线逐级辐射态势,促进城市集群。 三、推动产业聚集,增强城市综合实力 6、加快工业区发展。以促进企业集群为目标,以项目为带动,进一步加快蓝田、金峰、龙文等三个市区工业区和漳州开发区、角美开发区、龙池开发区、南靖高科技工业园区、九湖开发区等五个周边开发区的建设。工业开发区的规划建设要与中心城市规划相衔接,与中心城区的基础 设施相配套,与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相结合,提高工业园区在促进城市经济发展上的承载能力。鼓励建多层标准厂房和异地引进项目,提高土地利用率。引导市区布局分散的中小企业逐步进入工业园区集中发展,形成产业特色群体和规模效应,降低生产运营成本,为城市服务产业和其 他社会事业的发展腾出空间。 7、着力培育市场产业。发挥中心城市的区位优势,强化交通枢纽功能和物资集散功能,以构筑区域性商贸流通中心为目标,加大市场体系建设力度,对中心城市及周边的市场布局分工进行前瞻性规划。立足我市的产业发展特点和区位优势,重点发展医药、粮食、电子、建材、汽车、 茶叶、家具、农副产品等大型专业市场;积极鼓励引进国内外具有较强实力的零售商创办各类连锁超市、大卖场、配送中心、物流中心,建设区域性交通枢纽中心,形成大市场、大商贸、大流通格局,带动资金流、信息流、物资流,增强区域性经济活跃程度。治理市场经济秩序,促 进企业诚信守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8、推进产业聚集。从中心城市现有的产业、产品、技术基础出发,优先发展食品、机械、材料、能源四个主导产业和制药、家具、电子三个重点产业;从有效提高区域产业集中度、优化区域生产力布局、提升区域产业竞争力出发,加速产业聚集,扶大扶强一批核心竞争力强、主业突 出、拉动力大的规模企业、品牌企业、龙头企业,按照产业化、专业化分工协作的要求,由规模企业联合中小企业、龙头企业引领配套企业,形成若干个产业集群或企业簇群。积极拓展和延伸产业链,重点促进机械、食品、电子等产业链条的跨地域拓展和延伸,主动承接发达国家或 地区的产业转移,形成合理分工、优势互补、共享共赢的产业链和产业群。 9、升级优化服务业。加快改造、提高传统服务业,发展现代服务业,为中心城市的经济活动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综合性、优质化的服务。将房地产业做为城市经济的重点产业加以培育壮大,不断调整产品结构,创建精品住宅和生态小区,完善物业管理,优化人居环境,促进房地产 消费需求的有效增长;大力发展会展业,建设会展中心,将会展业做为朝阳产业加以培植,定期举办各类展销展览会;加快旅游资源的开发、整合与优化,提高旅游业的整体素质与品位,重点开发一批体现区域特色和文化特色的旅游产业;加快历史文化街区修缮步伐,突出历史文化 名城风格,深化闽台文化资源的发掘整理,树立品牌,把中心城市建设成为全市旅游的运转中心和客源聚散中心,成为全市旅游业发展的枢纽。 10、大力发展城市农业。发挥中心城市的自然生态优势和丰富农业资源优势,加快城郊型农业向都市型农业转变,重点发展城市精细化农业、城市生态农业、城市休闲农业,建好花博园,兴建一批名卉百花园、名木盆景园、休闲观光园、热带植物园,成为区域性绿色食品生产基地、 休闲观光基地、花果之都。 11、促进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优化中心城市教育资源的配置,满足城市新增人口就学需要;弘扬传统优秀文化,突出地域文化特色,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名胜区保护,注重加强闽台文化交流合作,推进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群众性文化娱乐设 施建设;加快发展中心城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改善公共卫生服务;完善体育场馆及体育设施建设,推进全民健身运动的有效开展。 四、积极实施以港兴市战略,促进港城共荣 12、加强港区和出海通道建设。加快以招银港区为重点包括镇海港区、石码港区的九龙江口港口群规划建设;扎实推进古雷港区的开发建设,协调发展东山港区、诏安港区,理顺港口管理体制,提升中心城市至海沧、招银港区、镇海港区等出海通道的通畅能力;加快疏港公路、疏港 铁路和厦漳跨海大桥建设,打通连接珠三角的厦门--深圳快速铁路漳州段,增建延伸腹地的龙厦铁路。争取在“十一五”至“十二五”期间, 将漳州港建设成为东南沿海重要区域性港口、厦门湾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港口。 13、优先发展港口经济。充分发挥漳州港口深水岸线长、陆域条件好、航道区位优越的比较优势以及六个港区、国家一类开放口岸和首批对台直航港的优势,把发展工业与港口开发紧密结合起来,培育壮大以现代临港工业、港口物流功能和与之相匹配的综合运输体系为主体的港口经 济,作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切入点,加强与厦门联合开发港口项目,积极引入国际上的运营者、投资商、管理者参与枢纽港建设,以此提升漳州的区域整体开放层次和水平,提升产业结构和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推进漳州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14、提升港口功能。把港口建设和临港工业与加快工业化、城市化结合起来,作为做大做强中心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港口功能的提升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以港口的战略性突破带动全市经济发展的战略性突破。加强九龙江出海口两岸岸线码头的规划,与厦门湾港口布局规划相衔 接,参与厦门湾经济区在产业布局、海运陆运铁运交通、海港以及供水供电等设施配套方面的分工与协作。 五、坚持规划与管理并重,优化城市环境 15、加强规划管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工作,提高规划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提升规划的科技含量和艺术水平,健全城规委制度。按照生态工贸港口城市的定位,以《漳州市东西发展轴城镇群和城乡一体规划》、《漳州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调整)》为依据,与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立足体现中心城市的独特风格、生态特色和文化品位,不断完善控规、详规和各项专业规划,开展城市设计工作。严格规划管理,强化规划监督机制,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法定性。优化城镇体系空间布局,推动形成以市区为中心、以县城为次中心、小城镇为基 础,分工有序、功能互补、规模协调的城镇体系,加快农村城镇化,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16、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应适度超前。打通中心城市外围交通,开辟延伸城际公交,建立快速便捷的城际立体交通体系,形成中心城市与周边县(市)“一小时”交通圈。城市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给排水、供电供气、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公共交通、通讯信息、居住水平等分别达到《关于加快城市化进程的若干意见》(漳委〔2002〕1号)的指标要求。继续完善旧城,加快危房改造和社区建设,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17、大力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以增强城市吸引力、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加强九龙江流域(漳州段)水环境污染和市区三湘江等内河的综合整治;加大城市综合整治力度,针对城市管理中 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整治计划,采取有力措施,从根本上解决烟尘污染、白色污染、噪声污染以及乱占道经营、乱张贴,乱倒垃圾、乱停靠等突出问题。 六、加强体制创新,增强中心城市发展后劲 18、创新城市管理的综合机制。根据中心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合理扩大城市规模,具备城建制并入中心城市行政区划条件的乡镇,要适时改成办事处,条件暂不具备的,按照有利于中心城市发展的原则,可先将毗邻的部分村并入中心城市区划,改设 居委会。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新划并入中心城市的乡、镇、村,在教育、计生、入伍等方面享受与市民同等的政策待遇。以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为目标,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按照职责明晰、高效统一、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推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委托执法新体制。开展相对 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适时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9、激活城市资源的经营机制。牢固树立经营城市的理念,将城市可供经营的有形和无形资产推向市场。发挥规划的宏观引导作用和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优势,做大土地收储中心,做活城市土地文章,对经营性项目用地一律采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提高土地收储让效益 ;盘活市政资产,推广特许经营权,逐步把公交线路、绿化养护、市政维护、路面保洁、冠名权、给排水、燃气经营、综合管线等市政公共事业推向市场,推行业主招标制;构筑融资平台,加快筹融资体制改革,加强与国家开行和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信用合作,加强诚信建设和资 金使用管理,为城市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开发区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20、强化城市发展的领导机制。要转变观念,树立做大做强中心城市的大局意识,把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壮大发展城市经济做为各级各部门的工作重心和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突破口,在资金、人力、项目等方面向中心城市聚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按照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的要求,近期突出抓好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项目和推进中心城市加快发展的关联性项目。实施好一批落地在建项目,尽快开工一批新项目,谋划一批前瞻性、带动性、关联性强的大项目,充实项目储备库。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 政策,加强沟通、配合、协调,将市委、市政府有关加快工业化、城市化和中心城市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并作为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做大做强中心城市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组织保障。要加强效能建设,规范办事程序、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建立激励机制,为做 大做强中心城市开辟绿色通道,构筑服务平台。
中共漳州市委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0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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