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速工业跨越发展步伐,推动新建工业项目尽快投产,促进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长壮大,经市政府研究,提出促进新增新上规模工业企业发展措施。
一、明确培育重点和目标。2015年至2017年,力争全市新增规模工业企业(指新建项目当年投产上规模)330家,新上规模工业企业(指临界规模企业转规上)500家。其中,2015年新增规模企业100家,新上规模企业140家;2016年新增规模企业110家,新上规模企业160家;2017年新增规模企业120家,新上规模企业200家。
二、支持新建项目投产上规模。加快新建项目建设,注重统筹协调,实行一对一、点对点服务,推进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达效、上规模。对新增规模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每个企业奖励20万元,一次性给予企业所在地乡镇政府每个奖励10万元。
三、鼓励临界规模企业转规上。全面摸清全市临界规模企业家底,抓好各地任务落实,开展领导挂钩帮扶,重点促进规模以下成长型企业壮规模、转规上。鼓励临界规模企业开拓市场,组织参加春秋两季广交会及漳州味展销与订货会等省内外展销活动,支持应用省内外知名电子商务平台促进产品销售;支持临界规模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加快信息化技术改造,提升企业质量品牌建设能力;切实帮助临界规模企业解决资金困难。对新上规模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每个企业奖励10万元,一次性给予企业所在地乡镇政府每个奖励5万元。
四、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市经信委牵头负责全市新增(新上)规模工业企业培育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协同推进,形成合力。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制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年增长计划和扶持措施,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按照年度工作目标,切实抓好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本政策涉及的奖励资金,按受益财政原则,由同级财政负担。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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