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从龙文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获悉,为打开美国市场,福建漳州市港昌罐头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为期近1年的蘑菇罐头反倾销应诉,并取得喜人效果。美国商务部于2009年6月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蘑菇罐头作出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终裁,裁定该公司的倾销幅度为0.00%(“零税率”)。
据悉,美国对原产于中国的蘑菇罐头进行反倾销调查始于1998年2月,此次已是美国商务部对该案进行第14次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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