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享受减按15%的企业所得税率
万利达科技、灿坤实业、恒丽电子、大闽食品、科明电光源等我市14家企业日前正式通过2008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至此,我市共有26家企业获得按国家新标准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居全省第二位,仅次于福州市(厦门市除外)。
据了解,这些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强,并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经认定的该批高新技术企业,将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这有利于进一步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企业技术与管理创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