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获得认定的市级及以上龙头企业,将获一百万元奖励
日前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获悉,我市将于近期开展2015年度市级工业龙头企业认定工作,目前申报工作已经启动。
据了解,有意申报2015年度市级工业龙头的企业需是在漳州注册,并符合国家及省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符合《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产业龙头促进计划实施方案》中重点培育的产业。申报程序为:申报企业向所在地的经信部门提出申请,并填报《2015年度漳州市工业龙头企业申报表》;再由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核实并填报《2015年度申报市级工业龙头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加盖公章后,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二份)于2015年6月17日前上报市经信委经济运行科。
据悉,经评选认定为2015年度市级工业龙头企业,将依据《关于加速工业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漳委〔2015〕3号),对首次认定为市级及以上龙头企业的,一次性给予奖励100万元。同时,市经信委将在专项资金扶持方面予以优先推荐。另外,根据龙头企业动态管理原则,已列入2014年度市级工业龙头企业需再次申报,省级龙头企业享受市级龙头企业待遇,无需参加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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