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漳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漳州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漳财行决批〔2017〕1号)及《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漳委办发[2016]21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
一、部门主要职责
漳州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代表漳州市企业和企业家(雇主)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帮助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通过表彰和宣传漳州企业和企业家敢拼会赢、创业创新、无私奉献、关爱员工等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关心、爱护、支持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总结推广企业经营管理的先进经验,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三)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企业家诉求,帮助企业排忧解难。通过咨询、培训等形式帮助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核心竞争力。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漳州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漳州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 |
财政核拔 |
3 |
3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漳州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主要任务是:代表漳州企业参加三方机制,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表彰宣传企业和企业家先进事迹,营造关心爱护支持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反映企业家诉求,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参与三方机制工作,开展2016年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参加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进行的劳动能力鉴定。
(二)表彰和宣传漳州企业和企业家敢拼会赢、创业创新、无私奉献、关爱员工等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关心、爱护、支持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出版《漳州企业家》杂志,与闽南日报社合作开办“企业家风采”专栏12期。
(三)通过调研及座谈会形式了解分析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以呈阅件形式分别向市政府和省企联反映各行业企业普遍存在的困难和建议;组织企业完成2016年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调查问卷;配合有关部门举办首次工业设计讲座、福建省企业成功经验分享活动、营改增讲座、电子商务讲座等;继续承办漳州经贸网络商学院的学习培训。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漳州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60.68万元,本年支出60.68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60.6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7.68万元,增长14.49%。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60.6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 事业收入0.00万元。
3. 经营收入0.0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 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60.68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5.24万元,增长9.45%。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0万元,公用支出0万元。
2. 项目支出60.68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 经营支出0.0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60.68万元,比2015决算数增加5.24万元,增长9.45%。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150899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30.0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5.04万元,下降14.38%,主要原因是:2016年财政预算全市统一对专项工作经费压缩1/3以上。
(二)2290200年初预留支出10.6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0.6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申请部门发展专项支出。
(三)2299901其他支出20.0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没有增长或下降。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拔款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37万元,同比下降13.82%。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2.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4.76%,主要原因是加强对燃油、维修的管理,厉行节约。 (三)公务接待费0.37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和其他市、县的调研、督查、培训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5批次、接待总人数38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41.26%,主要是: 接待批次减少,同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铺张浪费,进一步规范接待活动。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此项目。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 收支决算总表
2. 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拔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拔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拔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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